关于为检察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枣阳市三三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5名派遣到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户籍在枣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热爱检察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无违反计划生育;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
4.文化程度及其它要求:
(1)文员14人:主要承担记录、材料写作、表格制作、计算机操作、内务等工作。
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办公系统软件,每分钟录入文字80字以上;具备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对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超过5篇以上者优先考虑,对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2)计算机网络维护1人
要求:男性,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华为HCNA认证或其他相当证书,具有实际操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此岗位属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视职称等级而不同。
5.年龄条件
18-30周岁(1986年元月以后出生),对特殊岗位、特殊人才确因工作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 27 日至7月5 日
2.报名地点:三三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枣阳市就业路3号)。联系人:贺玲,电话:0710--6318341 ,手机:18972249333。
3.报名方式及资料: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于7月5日下午的发放《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
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2, 若报考人员不足1:2,则按比例减少招录名额。
六、考试
(一)文员考试
文员考试项目为笔试、计算机测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40%)
①时间:2016年7月6日上午9:00-11:00(如有特殊情况另外通知)。
②地点:见准考证。
③内容:政治常识、法律基础知识、中文写作知识。
2.计算机测试(占总成绩的20%):
①时间:2016年7月6日下午3:00(如有特殊情况另外通知)。
②地点:见准考证。
③内容:汉字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二)计算机网络维护员考试
①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内容:按考官要求,模拟网络环境上机实验。由考官现场打分。
七、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①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②面试组织:面试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
③面试时间:2016年7 月7日上午9:00在枣阳检察院进行。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先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然后依次进行面试。
④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八、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16年7月8日
2.公布成绩网站:三三三人力资源公司网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成绩各占40%、20%、40%,计算综合得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成绩相同者依笔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九、体检及政审
1.成绩公布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由三三三公司进行,政审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十、聘用和递补
对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三三三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在体检和聘用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管理使用办法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三三三人力资源公司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往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无特殊情况可继续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签订、解除劳务合同均由三三三人力资源公司统一办理。
十二、工资、福利待遇
(一)文员工资2250元/月,计算机网络维护员2700元/月,其中包含五险。
(二)三三三人力资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聘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十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