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补枣阳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录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第二条招聘条件:聘用制书记员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考生谢晶晶年龄不符合招聘条件,依据枣阳市人民法院录用通知,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名录用人员名单如下:
王妍妍 王咏诗 李 圆 王林惠
刘 岩 高 杰 朱传静 江 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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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