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的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枣阳市司法局决定,委托枣阳市三三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委托招聘单位:湖北省三三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三三人力资源公司)。
(二)用人单位及岗位:司法局,基层岗位。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
(四)名额: 6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公益岗位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未有涉警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办公系统软件,每分钟录入文字60字以上;
4、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及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
6、20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枣阳市户口居民(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7日
2.报名地点:三三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枣阳市就业路3号)。联系人:贺玲,电话:0710--6318341 ,手机:18972249333。
3.报名方式及资料: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初步审查资格(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
4、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报名,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3、参加笔试人员根据三三三资源公司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三三三资源公司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政审
1、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由三三三公司组织进行,政审由枣阳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对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如出现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管理使用办法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司法局统一分配至各基层单位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由司法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聘用期限3年。
七、工资、福利待遇
公益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个人缴纳养老保险(181.6元)、失业保险(6.81元)、医疗保险(68.2元)大病救助(7元)共计263.61元。由财政和司法局支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共计760.91元。由三三三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按照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手续。
枣 阳 市 司 法 局
湖北省三三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

